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非学历继续教育是学校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服务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形式。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保障学校的利益,维护学校的声誉。为加快学校继续教育事业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防范办学风险,促进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事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调查整顿的通知》(鲁教民函[2018]8号)精神,经研究,对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范围包括以学校、学院、系部、中心等名义或利用学校场所举办的不颁发学历证书的各种培训项目及教学单位面向校外单位或个人在校外举办的与本单位学科专业相关的项目。
请各校区、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6月11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科,邮箱:jwk_wh@163.com。联系人:王宏,联系电话:0538-3075823、18853865939。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调查整顿的通知
2.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调查统计表
3.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情况调查表
学校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6月6日